近年来,随着党的各项富民政策的贯彻落实,农村经济日趋活跃,农民收入稳定增长,特别是今年取消了农业税,结束了中国农民两千多年来“交皇粮”的历史后,广大农民打心眼里感到高兴。据最新抽样调查:2005年我县农民人均纯收入为3216.81元,首次突破三千元,比上年的2963.62元增加253.18元,增长8.5%。
一、我县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构成
按照国家统计局的现行农村住户调查报表指标体系,农民人均纯收入可分为以下四个部分:
(一)工资性收入1292.35元,占纯收入的比重为40.2%
工资性收入是指农民受雇于单位或个人,靠出卖劳动而获得的收入,它是农民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包括以下三个部分:
1、在非企业组织中劳动得到的收入83.95元,其中乡村干部收入51.13元,乡村教师收入32.82元。
2、在本乡地域内劳动得到的收入512.80元。
3、外出从业得到的收入695.60元,其中省外615.84元。
(二)家庭经营纯收入1876.35元,占纯收入的比重为58.3%
农民家庭经营纯收入是指以农户的家庭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生产筹划和管理扣除相应的生产费用后得到收入。目前农民的这项收入仍是纯收入的主要来源。其中:农业收入1286.02元,牧业收入286.64元,二产业纯收入17.53元,三产业纯收入182.05元。
(三)财产性纯收入6.73元,占纯收入比重为0.2%
财产性收入是指金融资产或有形非生产性资产的所有者向其它单位和个人提供资金资产作为回报而从中获得的收入,如存款利息、股票股息和租金等,我县农民的这项收入是最少的,说明农民的手头还不是很宽裕。
(四)转移性纯收入41.37元,占纯收入的比重为1.3%
转移性收入是指农民无须付出任何对应物而获得的货物、服务、资金或资产所有权。一般情况下指农村住户在二次分配中的所有收入。它主要包括产权赠送的收入、亲友支付的赡养费、救济金、各种补贴收入以及农民闲时打牌的收入等。这项收入发生额不大,但仍是农民收入的一个组成部分。
二、人均纯收入和上年比较的增加原因
今年我县农民的人均纯收入比上年增加253元,主要来源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工资性收入继续增加
工资性收入是近年来农民收入最具活力的主要增长因素,尽管农民在外务工的条件有待改善,但在总理为农民讨工钱的大气候影响下,农民作为国家的公民,地位在逐步提高,在外务工收入在逐步增加,今年我县农民工资性收入1292.35元,比上年增加111.02元,增长9.4%,其中农民外出从业得到的收入增加65.81元,增长10.5%。在调查的80个农户中有33人外出务工,主要前往东部地区打工,年龄在35岁以下,年收入近30万元。
(二)农业收入增长较快
尽管农民今年出售的稻谷价格有所下降,但由于主要农产品产量增加,农民收入仍然增长较快,据统计,今年我县的粮棉油产量为617339吨、7700吨和76585吨,分别比上年增加21886吨、126吨和3586吨,此外,就是今年农村免除农业税,使农民收入相对增加,据抽样调查,今年我县农民人均减少税费支出38.16元。由于以上两个原因,使我县今年的农业收入人均增加104.75元,增长8.9%,这个幅度是我县近十年来增长最快的。
(三)牧、渔业收入快速增加
今年以来,县委政府狠抓养殖业、渔业生产,加之牧业 、渔业产品价格回升,农民养猪、养鸡、养渔的积极性大大提高,生产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三江禽业、四喜养猪、枫树肉牛、海螺山蛋鸡等养殖小区规模不断扩大,尤其是蛋鸡业迅猛发展,饲养规模由去年的110万羽扩大到172万多羽,年产值突破1.5亿元,成为我县农民增收的新亮点。据抽样调查,今年农民人均牧业收入286.64元,比上年增加71.08元,增长33.0%。人均渔业收入45.43元,比上年增加14.21元,增长45.51%。
(四)家庭经营的二、三产业纯收入有所增加
农民除在外务工的收入增加外,在家的劳动力从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商业饮食业、社会服务业等行业的仍然正常进行,收入有所增加,今年农民人均从事二、三产业收入为199.58元,比上年增加21.69元,增长12.2%。
三、我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在全市所处位置
据最新统计,我县2005年农民人均纯收入比全市水平低12元,在全市占第5 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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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纯收入 |
名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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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 |
3229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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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城区 |
3276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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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陵区 |
4778 |
1 |
|
汉寿县 |
3171 |
6 |
|
澧 县 |
3258 |
4 |
|
安乡县 |
3150 |
7 |
|
石门县 |
2804 |
9 |
|
临澧县 |
3399 |
2 |
|
桃源县 |
3217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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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市 |
3083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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