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07]35号)、省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全省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湘政发[2008]6号)、市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市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常政发[2008]6号)文件通知精神中,桃源县第二次经济普查准 备工作已全面启动,主要做了五个方面的事情。
一、主动汇报、领导重视、制定文件。
县统计局在接到国务院(国发[2007]35号)、省政府(湘政发[2008]6号)、市政府(常政发[2008]6号)文件通知之后,认真领会通知精神,根据通知精神主动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汇报,阐释开展第二次经济普查对搞好全县的经济工作的重要性,引起了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关注和重视,对我县开展第二次经济普查从组织领导、经费保障、普查专业人员调配和物资准备等多方面的具体工作作出了相应的安排。并及时形成了县政府《关于认真做好全县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以文件(桃政发[2008]5号)下发到全县40个乡镇和县直属各单位,同时行文成立桃源县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下设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启动我县第二次经济普查前期准备工作。
二、落实普查启动经费。
年初,县统计局积极向县政府及财政局报告全县第二次经济普查经费预算方案,促使经济普查工作经费纳入了政府财政预算。目前,县财政局安排了15万元第二次全县经济普查启动资金,为认真做好我县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经费保障。
三、落实普查专业人员
为解决我县普查中心专业人员短缺影响第二次经济普查业务辅导工作的问题,统计局主要领导和负责人事的同志多次向县政府领导汇报,与县人事局、县编办沟通联系,争取到县普查中心全额拨款事业编三个名额,从县直相关单位新调入三名同志到县普查中心,具体负责第二次经济普查的业务工作。三名专业人员的到位,较好地充实了县本级普查专业辅导力量。
四、已着手基本单位、个体经营户数据库的清理与重建。
为了尽快把握全县基本单位、个体经营户近几年来发展变化情况,县统计局主动与县有关职能部门衔接联系,对2005—2007年全县基本单位、个体经营户现有的数据库进行清理与重建,为开展全县基本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清查作好第一手准备。
五、经济普查的相关物资基本到位。
为了更好地保障第二次全县经济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县统计局在局机关办公场地紧张的状况下,挤出两间办公室作全县第二次普查办公室办公之用。目前已新购置三台电脑、一台打印与复印一体的打印机,对其他的基础设施进行了补充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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